| 江西省中小企业局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全省中小企业的规划、指导和服务;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法律法规和省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方针政策;组织草拟有关发展中小企业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
(二)研究提出全省中小企业的发展战备、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指导中小企业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的调整;引导中小企业向工业园区和工业小区集中。负责对县及县以下工业园区与工业小区的规划、指导服务。
(三)监测、分析中小企业运行态势,拟定并落实中小企业发展预期调控目标和措施。
(四)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改革;指导中小企业加强基础管理工作;指导中小企业开展科技进步、新产品开发和技术改造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搞好市场营销,提高市场竞争能力。
(五)组织和指导中小企业开展国内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指导中小企业对外贸易、出口基地建设和申报自营出口经营权工作;开展与国际中小企业组织的交流与合作。
(六)建立以技术支持、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创业指导、人才培训与交流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化服务体系。为中小企业获取技术、市场、项目、人才、信息和开展电子商务活动提供服务。
(七)依法开行政执法和检查工作,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规范为中小企业提供的各类中介组织和有关协会的工作。
(九)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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